許多年前,我姐鬧离婚,姐夫在她公司外等,姐下班出來,他跪在姐前求復合,姐不理他,他拿出長刀往自己肚皮就是一劃。人是沒大礙,但成了新聞,搞离婚的律師怕麻煩,不幹了,後來找了個老外律師仗義出頭。那陣子她住庇護宿舍,地址保密,嚴禁男人,親弟替她拿日用品都不行。姐念書不好,初中時逢二進一,念了五年才到中三,我反而高她一班。那時家裏拿綜援,我升中六,沒有教育津貼,但我成績又不錯,媽媽很是糾結。最後決定要姐停學工作,帮補家計,這成了她和媽一生的怨懟,姐怪媽重男輕女,媽怪姐不知大體;媽也受夠了管綜援那些社工咀臉,退了綜援,姐的收入帮助了我和弟讀大學。姐很快便嫁人,也沒管家人意見。婚後姐夫還很愛玩,喜習武、賽車、打台球,最受不了人剌激,常為爭勝閉门苦練,徹亱不歸;而且不要孩子,姐為此打了兩次。她終究擺脫了牛頭角的宿命。姐离婚後賣掉所有,往澳洲由頭讀起,考了會計執照,從此不回香港。她結識了男友,但不肯結婚──她要等正式拿取綠咭,免被人家說她是為入藉而結婚。
(2009.5.30)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