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天晚上香港豆瓣網友一起吃飯,地點選在牛頭角下村。這個老牌公共屋村,有四十年歷史了,今年五月會完全清拆,標志著香港公共屋村一個時代的終結。我童年到成家前都生活在這裏,婚後搬出,偶然回家探望老媽,然後她也在十年前換樓到了居屋(檔次好一點,由政府賣給原來屋村居民的私人房),我便沒有回去;這次聚會,我很興奮,必定要去的,而且一早就去了拍照留念。
這個地方喚起了我很大的回憶,那是一種深深抑壓著幾乎完全忘記了的回憶。我不喜歡這個地方,這個地方代表著我最不愉快的一段人生,雖然它也是我最重要的一段生活,我既不能否定它但也不能肯定它,所以我選擇遺忘。
七歲前我們住在李鄭屋村,是再早一代的公共屋村,環境更惡劣,沒有厠所厨房,但生活是愉快而且滿有人情。這種公屋我們叫做 H 型公屋,七層高,平面就是個H形狀,中間的橫杠就是公用厠所浴室和水喉,兼用作洗濯衣服和食物的地方;H 的兩條竪棟是居室,房子背靠背排列,過道在外面露天。沒有厨房,戶戶都在通天的過道上煮食,煮食時要進出,大家都不關門;洗濯在公共地方,婦女亦慣常碰面聊天。那時的鄰舍關係密切,孩子常在鄰居家裏出入,各家各戶吃甚麽穿甚麽,作息時間都一目了然,也沒有覺得甚麽私隱。
但牛頭角完全不同,這較爲新型的屋村有獨立厨厠,過道改在中間,房子分兩旁排列,長長的一條過道,起初甚至沒有照明,全靠過道兩頭的露天疏隔采光,人情變得非常淡薄。
爸爸在搬進牛頭角後三年離世,我那時十歲,媽媽拿救濟,偷偷在外面工作(政府規定,有收入就不能拿救濟,到現在也是這樣),她怕我們在外面學壞,不許我們出去玩,我們就天天關在籠子裏。在這個「社區」,我認識的人祇是同學,鄰居偶然點頭,聊一兩句,就是這麽多了。
後來我才漸漸知道,這是政府采取西方社會學理論的結果。那時社工概念興起,所謂建立社區,就是政府透過官僚架構──房屋署官僚,所謂區長、社會福利處的社工、NGO開設青年中心、民政局等不同的「官」,來讓你感覺得有一個「社區」。但我懷念的是以前我整天在鄰居家串門的日子,媽媽們都放心讓孩子四處跑,我有許多朋友,陽光燦爛,而牛頭角總是黑沉沉的。
我媽目不識丁,活在最低下階層的一個婦女,沒有可靠的親戚,要帶大三個孩子,對政府這種福利政策感受良多。那時社會福利處的社工,其實是官,因爲官氣甚盛。那種官氣,就是仿佛總認爲民衆是刁民,你出了問題是讓我添麻煩,在刁難我;而如果他們要探訪(社署規定社工,每天要探訪一次,寫報告),那是出巡,目的當然不是關懷,而是保證救濟金沒有濫用。
于是每次社工探訪,我們都要把新的、好的東西收起來,裝成很困苦的樣子。記得有一次盛夏七月,新官到任,例要出巡;那個戴黑框眼鏡一臉綳緊的書生看見我們新買的電風扇,問媽媽那是甚麽,我媽說舊風扇壞了修不好,他質問媽媽,錢從何來?媽媽說那是省吃儉用剩下來的,他還不罷休,追問道,那麽救濟金是有剩了?不成,他要寫報告。
後來我們哭了一場,媽媽就决定姐姐最多只能讀到中五,必需出來工作,以後不要救濟;這又成了姐姐一生的埋怨,怨媽媽重男輕女,但實在沒辦法呀。姐姐很早便離家結婚,然後離婚,獨個兒去了澳洲念大學,考了會計執照,從此不回來,這是焉知非福呢?
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出人頭地,能離開這裏已是萬幸;媽媽的夢想,就是我們能像那些下層官員,不用趾高氣揚,安安穩穩,在小民之上,足矣。
沒想到我能進大學,能做天子驕子。那時火紅的年代,理想主義高漲,念社工的一馬當先,「我們是救世主,我們要貢獻社會,要啓蒙,要教育,要建立社區…」;我曾駡他們,可知道理想可以害死人?誰能决定誰要啓蒙,要教育?理論和現實中間有很大的鴻溝,很大很宏偉漂亮的理論總是不缺,缺的是願意謙卑地跳進溝裏的泥沼把自己弄得混身發臭的人。
喜美學要漂亮完整但有權的人實在太多,就像有些官僚巡視小區,看見老人在公園聚集留下烟頭垃圾不好,于是禁止老人聚集,把桌椅清走。大人們一年來巡視幾分鐘看著礙眼,但許多人在這裏活一輩子。
牛頭角,要保留下來,這是失誤設計的殷鑒。






